在纪委监委系统工作长达 30 余年的郑东风,本应是维护党纪国法的忠诚卫士,却最终沦为严重违纪违法的“内鬼”。日前,四川省纪委监委对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审查调查结果的通报,令人触目惊心。
郑东风的堕落起始于理想信念的丧失与纪法意识的淡薄。他对党不忠不实,妄图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他肆意践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毫无廉洁自律可言。组织原则在他面前被全然漠视,面对组织的函询,他选择隐瞒真相、不如实说明问题,还利用职务便利在职工录用、岗位调整等人事工作中为他人大开方便之门,严重破坏组织人事纪律与公平公正原则。
其清廉底线的失守更是体现在多个方面。他不仅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还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甚至纵容默许身边工作人员挂名领薪,中饱私囊。更恶劣的是,他公器私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严重损害司法公正与公信力。在个人生活方面,他也违反生活纪律,道德败坏。身为执纪执法者,他却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将手中权力当作敛财工具,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领域大搞权钱交易,收受巨额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郑东风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多项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党的十八大后,他不知悔改、不收手,性质极为严重,影响极其恶劣。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四川省委批准,他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相关代表资格被终止,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郑东风从一名高校教育工作者逐步踏入纪委监委重要岗位,尤其是在四川省纪委副书记岗位任职长达 9 年,他的堕落警示着纪检监察系统必须强化自我监督,防止“灯下黑”。同时也彰显了党纪国法面前无特权、无例外,任何违法乱纪行为都必将受到严惩,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与有力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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