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武夷山市纪委监委对该市交通运输局原局务会成员、交通战备和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人洪荣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完成立案审查调查。
洪荣春身为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行径恶劣。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与购物卡,破坏公务廉洁性;违反组织纪律,在谈话函询时欺瞒组织;违反工作纪律,履职不力影响工程质量。更严重的是,他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事务中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尤为甚者,在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后仍不知收敛、收手,性质极为严重,负面影响广泛。
依据相关党纪国法,经武夷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洪荣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一并移送。
洪荣春,男,汉族,1986 年 10 月出生,福建南安人,2008 年 7 月参加工作,2007 年 12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武夷山市交通运输局多个重要岗位任职,包括县乡公路管理站站长、计划和建设股负责人以及大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务。其堕落之路,令人警醒,彰显了反腐工作一刻不容松懈,公职人员必须廉洁奉公、坚守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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