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搜索

时讯

直播

辽宁

您的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地方频道 > 辽宁

退休三年后被查!辽宁省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姜伟涉贿被公诉

发布时间:2024-11-30   发布者:   来源:   阅读量:
 

2024年11月29日消息传来,辽宁省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姜伟(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已由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当下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

微信图片_20241130093730.jpg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严格依法行事,充分保障被告人姜伟应享有的诉讼权利,认真对其进行了讯问,同时也悉心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在2001年至2023年这段时间里,姜伟利用其担任本溪市明山区区长、区委书记,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副主任等职务所带来的便利条件,在企业经营、项目开展以及工作调整等诸多方面,为他人积极谋取利益,并且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达到特别巨大的程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以受贿罪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姜伟出生于1958年2月,于1976年10月参加工作,在197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有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回顾其工作履历,他曾先后担任本溪市明山区委副书记、区长,明山区委书记,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等职务,在2017年1月时,出任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直至2021年2月退休。

 

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24年6月21日,姜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相关部门展开调查。到了9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宣布对姜伟作出开除党籍的处分决定。通报中指出,姜伟丧失了理想信念,背弃了初心使命,全然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现了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规接受宴请,还向领导干部赠送礼金等一系列违反纪律的行为;同时,他也违反了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甚至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更为严重的是,他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进而非法收受财物,并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依旧不知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严重,造成的影响十分恶劣。

 

基于上述严重违纪违法情况,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辽宁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姜伟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到了10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消息,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姜伟作出逮捕决定。


免责声明:本站支持广告法相关规定, 且已竭力规避使用“极限化违禁词",如不慎出现仅代本站范围内对比,不支持以任何"违禁词”为借口举报我司违反《广告法》的变相勒索行为! 本站部分素材来源互联网,以传播信息为目的进行转载,如涉及版权请直接与客服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