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传来,此前,经济南市委批准,济南市纪委监委对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胡世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展开了立案审查调查。
胡世涛身为法院重要领导干部,本应坚守理想信念,秉持公正、坚守原则,然而他却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忘却了应尽职责。他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甚至妄图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背了党的政治纪律。同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在廉洁方面出现严重问题。在组织原则上,他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破坏了组织纪律的严肃性。而且,他违反群众纪律,违规摊派费用,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此外,他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完全背离了司法工作者的职业操守。最为恶劣的是,他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案件办理等诸多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借此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严重破坏了司法公正和正常的工作秩序。
胡世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尤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他仍不知收敛、不收手,行为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为恶劣。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济南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济南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胡世涛开除党籍处分;由济南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济南市莱芜区第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彰显了党纪国法的权威性以及对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的坚决态度。
免责声明:本站支持广告法相关规定, 且已竭力规避使用“极限化违禁词",如不慎出现仅代本站范围内对比,不支持以任何"违禁词”为借口举报我司违反《广告法》的变相勒索行为! 本站部分素材来源互联网,以传播信息为目的进行转载,如涉及版权请直接与客服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